竞业限制管理要点有哪些?竞业限制管理需要注意什么?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1、 签订对象


竞业限制协议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目标群体限定在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中“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指掌握重要的商业秘密、经营信息和关键技术的人员。从企业管理的角度,不应该将竞业限制的范围圈得太大,没有特殊情况,竞业限制都不会针对普通的员工。


2、 限制范围


地域限制是从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出发,同业竞争可能发生在部分区域,可以约定限制的地域。但在互联网企业不存在地域的限制,所以一般约定的是专业领域。时效限制实际上是督促企业不断发展,而不能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思进取。如果无限制地约定地域范围和时效,将严重影响员工的择业自主权,是有失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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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的补偿义务


竞业限制的实质是以企业花钱(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形式)来换取劳动者相对不自由的流动,因此企业要为此种限制对员工进行补偿。如果企业拒绝支付补偿,员工也就没有遵守竞业限制的义务了。另外,企业不能有“竞业限制的补偿已包含在工资中”类似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是不被仲裁或法律所支持的。


4、 违约责任适当


与保密协议中的违约责任类似,企业不能单方面规定过高的违约责任,不能显失公平,比如每月给员工支付5000元的经济补偿,却要求违约赔偿的费用100万,除非能有证据证明员工违约给企业带来了这么多实际的损失,否则这样的条款很难获得法律支持。


5、 恰当时机


由于竞业限制将对员工的自由流动产生影响,虽然企业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员工可能失去的更多,因此员工是不愿意签竞业限制协议的。最佳的时机就是新员工入职时与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一起签。


竞业限制协议要求企业必须支付费用。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费用的标准,但一般不能过低,比如《北京市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对于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标准的协议,应按员工离职前一年度工资的20%-60%。另外,如果真发生员工违约、企业索赔的情况,企业负有举证责任。但很多情况下举证很困难,因此竞业限制协议在实际中应慎用,而且要事先征求企业法务部门或外部律师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