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有哪些法定义务?单位不想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答:劳动合同期满时,除用人单位提高或维持原合同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言下之意,在劳动者没有三十九、四十条的情形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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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合同期满时,我们建议企业这样操作。


第一,若企业有意继续用工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法律没有强制约定企业需提前告知劳动者续签,这里建议提前是为了以防劳动者默认同意续签后又以单位没有发通知为由恶意认定为企业不同意续签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填写回执,若不同意续签则再发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若企业不想继续用工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给员工发“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