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企业在实际用工中不愿意同劳动者签订合同,怕给自己增加额外负担。《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劳动者如何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动手收集以下证据,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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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7、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8、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9、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除了凭借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认定外,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由用人单位颁发的证书、奖状,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委托书,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等凭证,能显示与用人单位关联的劳动成果等,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也会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据此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所以,猎萝卜小编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劳动者


  一定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拒绝,


  则要注意按照上述要求收集相关证据,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