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经手的每一位员工,几乎都会涉及五险一金问题。而由此引发的诸多法律纠纷,大家知道该如何处理吗?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01 .企业因未缴纳社保而造成员工经济损失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且无法补办的,员工有权利要求企业赔偿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指的是将赔偿金直接支付给员工,并非把钱补缴到社保机构。


  02 .员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的纠纷案件属于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围,员工应当找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协商。


  员工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有关社保机构提出建议,要求其针对劳资双方引发的社保缴纳问题加强调查并妥善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3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后,发生欠缴或拒缴事件,不属于法院审理范畴。


  若企业在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登记后,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发生欠缴或拒缴事件的,社保机构可以依法强制征缴。


  社保管理部门与缴费义务主体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因用人单位欠缴或者拒缴社会保险费引发的纠纷,不宜列入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04 .由第三条可知,员工和企业就社保缴纳基数、年限所引发的争议,也是由社保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不属于法院管辖。


  05.企业和员工均不得以补偿或其他形式规避或逃避社保,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也无效。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且不可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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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关于企业和个人因公积金引发的纠纷,按照目前的司法惯例是一般不予受理。


  据该条法规可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几种劳动争议案件里,住房公积金争议并不在其中。


  07.单位未缴纳社保,而是员工代单位缴纳的,有权要求单位返还其应缴纳的费用。


  如果单位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自己缴纳了个人和单位两部分的费用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返还为其垫付的部分。


  08.员工以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为由,要求单位将其应缴纳的部分折现补偿的,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09 .已依法享有社保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为劳务关系,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无需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0.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能代替社保。


  单位购买的商业保险受益人是员工时,并不能冲抵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但发生相关事故时,商业保险赔偿金可抵偿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如果您的公司不给您缴纳社保而产生纠纷,您最好找当地社保局进行协商,要求其针对劳资双方引发的社保缴纳问题加强调查并妥善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是不予受理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