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一直是企业头疼的事情,实际上如果做得好,企业是有很大操作空间的。对此,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笔者建议,和猎萝卜小编一起了解:


1、制定岗位说明书并尽可能量化其职责,并让员工签名确认,只有这样,才有判断员工是否能够从事原工作、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和标准。


2、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不宜太具体,并应当约定可以调岗的具体情形,只有这样,变更劳动合同才有可操作性。


3、如何约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呢?建议采取下面几种方法设置工作岗位以便于实现工作岗位管理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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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岗位要素式约定


一个工作岗位是由工种、职位和职务等要素组成的,为了实现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的约定不宜对其构成要素一一明确。例如我们可以将一个公司中所有的工作岗位横向分为管理、操作、辅助、文员和销售几个工种,然后将每个工种纵向分为总监、经理、主管、专员和助理五级,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将每个职位的权限予以划分,例如将销售经理分为销售策划经理、销售执行经理等职务,然后做这样的约定:“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销售经理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然后依法制定并对乙方公示销售经理的岗位说明书,其中包括销售策划经理也包括销售执行经理的职责。一段时间后,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如果其无法胜任销售策划经理,则用人单位只需要以单方免去乙方的“销售策划经理”这一职务,任命其为“销售执行经理”这一新职务即可,因为销售执行经理是在其签名确认的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职责,他应当服从。


第二、实行岗位聘任制


在岗位要素式约定基础上,进一步对劳动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即在一定期限内,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担任某一工作某一职位某一职务;该工种、职位、职务聘任期满,实行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重新选聘,重新上岗后的工资待遇按新工种、职位、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落岗落聘者的工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只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行岗位聘任制,实际上是将一个较长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若干个较短的聘任期,避免劳动关系僵化,提高工作生产效率,从而增强企业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事先具体约定


这里分享一个调岗条款范本,非常棒: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到(     )岗位:


1、连续(     )个月未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3、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4、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的;


5、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6、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7、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8、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9、其它原因。


企业按照上述建议操作之后,再加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肯定地说,企业不用在头疼调岗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