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常见的种类有哪些?和猎萝卜小编一起了解。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先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针对于普通的员工,我们签订的一般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即可,一个是到期终止的问题。终止的情形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44条。另一个是面临无固定期限的问题。刚才已经讲过,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就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就是指用人单位跟劳动者没有约定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时间长短不确定。很多企业或者员工都担心,一但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解除了呢?其实并不是的。打个比方,比如西游记里边,天庭上的那帮神仙,什么太白金星、王母娘娘、赤脚大仙之类的,这帮人基本上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呢,第一个,随便找一个都活的千八百年的,一直在给天庭打工,兢兢业业。劳动合同法不是有规定嘛,工作满10年的,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知道这帮人要干到什么时候,只要天庭不解散,这帮人还能活,劳动合就继续履行。其实这个也挺好,劳动合同的期限跟自己的寿命有关。这也难怪那么多人想要吃唐僧肉。但是这里边就有两个倒霉孩子,第一个是猪八戒,你说干的好好的,非要去撩嫦娥姐姐,结果撩妹技术不过关,结果被扁下凡间,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就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扁下凡间。还有一个也挺背,大家也一定能想到,是沙和尚,打碎一个什么琉璃盏,合同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3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琉璃盏这东西值钱不值钱咱不知道,反正天庭上没有劳动仲裁,玉皇大帝一人说的算。你要真想告也就是找如来大哥评理去。


这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非常的惧怕,不愿意签。关键是“无固定期限”这几个字,猛的听上去就跟卖身契约差不多。其实不是这样的,也是可以根据法定的情形进行解除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同样,自己下去百度,我就不一条一条的说了。其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有利于用工的稳定,为什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签订2次后就要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国家立法,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利于用工稳定。但是也有一些弊端,就是企业的管理难度加大,还有增加了一些隐形的成本。


blob.png


3、以完成某种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相对来讲,我们可能应用的不多。主要适用于阶段性的工作,集中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事情,集中工作。比如,公司需要开发一款APP应用程序,或者是完成工程上的某个项目,可以考虑这种用工方式。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约定好终止条款的具体情形。再举个例子:比如,反正今天跟西游记过不去,这个孙悟空跟唐僧去西天取经,观音姐姐相当与人资总监,招募了这个团队。悟空相当于是签订了一个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紧箍咒就相当于合同的意思,啥时候完成取经的任务,啥时候合同解除。但是到底怎么去界定这个任务是不是完成了呢?这个标准怎么去界定?是到如来大哥那取到真经后就算是任务完成,还是必须取到真经后,再把唐僧护送回东土大唐之后才算任务完成?这个就不一样了吧。我们实际的案例当中,比如一项工程,是工程竣工后算任务完成?还是款项全部收齐才算任务完成?所以这一点一定要界定清楚。否则的话,后边就开始扯皮。


另外在我们执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突发情况。比如,我们招聘一名技术工程师,负责一项工作任务,签的就是这种合同。上班还没1个月,出工伤了,在医院躺着上不了班,怎么办?我们原计划项目需要6个月完成,结果这一住院就是3个月,肯定会影响工作进度的。所以我们在签订这种合同的时候,要考虑好中止条款,这里的中是中间的中,就是暂停的意思。


我个人认为,这种用工方式,更适合于项目外包。这样就可以把大部分的用工风险转嫁到承包公司身上。我们只要约定清楚任务完成的时间、标准、费用、支付方式等条款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是一些非常重要啊的工作项目,可能涉及到一些公司核心机密的话,可以采用以完成某种任务为期限这种用工方式。


4、非全日制用工;


首先有几个概念,容易搞混,我们一说到非全日制用工,马上可以联想到的另外两个词,大家想想,是什么?


一个是兼职、还有一个是临时工,对吧。这三个词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先说非全日制用工,主要以小时计算薪酬,这里有三个数据大家一定要记好: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支付薪酬的周期不超过15天。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举个例子,比如你可以上午去一个公司当保洁,下午去另一个公司当保安。


那么什么是兼职呢?兼职就是除了本职工作之外,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主的工作方式。可以理解成为你的第二职业。比如,现在很多中小学老师,白天就是正常工作,教书,下班之后去当家教赚钱,或者去一些补习班当老师。这个就算是兼职。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领取所兼任工作的工资,这里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


最后说“临时工”。其实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这个词,国家法律就没有临时工这个词的定义。从字面来理解就是临时打工。特别是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喜欢把没有编制的人员都列为临时工。还有就是各种新闻里报道出来的,比如某某事件追责到最后,都是临时工。然后大家对临时工这个词印象就特别深。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非常灵活的用工方式,我们可以借鉴的。跟大家讲一个案例,有这么一家企业,有一个仓库门管理员岗位,一直让人很头痛,招不到合适的人。为什么呢,根据他们仓库的需要,每天上午10点到12点,需要打开仓库门,发货。忙完之后呢,白天一天都没事干,再到晚上的10点至12点,需要打开仓库,这个时候都是进的原料,要卸车。  也就是说一天24小时当中忙的时间段最多不超过6个小时。如果雇佣一个员工,一个是上班时间长,另一个就是可能牵扯到加班的问题,再有就是白天没事干,浪费人力。  于是就选用非全日制用工,上午找个人,晚上找个人。原来一个员工每月发3000块钱工资,还可能面临加班费的风险,现在每个人每月发1200块钱工资,一周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