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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仲裁时效问题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仲裁时效问题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指《条例》第五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和猎萝卜小编一起了解。仲裁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在该期限内主张权利,否则过时不候,劳动者丧失胜诉的权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分为两种,即一般时效和特殊时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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