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劳动合同跟一般的合同有什么区别。我打个比方吧,我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租过房,我们就拿租房合同跟劳动合同做个简单的对比,和猎萝卜小编一起了解。


比如我们租一个房子,我们跟房东签订合同,想什么时候签都行,可以入住之前签,也可以入住后半年再签,甚至可以不签,口头协商就行,只要大家高兴就行。国家从来没有规定过,“入住1个月内必须签订租赁合同” 劳动合同就不一样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再比如:租房合同,我们想签多长时间就签多长时间,我可以每年续签一次,也可以一次性签10年。但是劳动合同又不一样了,劳动合同法对签订的期限和方式也做出了各种限制。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就有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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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想过,假如说我们设定一个租房合同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标准来执行的话,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签两次固定期限租房合同,或者我住够10年,就变成无固定期限租房合同了,这个时候房东是不可以随意撵我走的,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住房问题了。想到这里有没有一点小开心?想要房价下降吗,按劳动合同法的标准出台一个租房合同法,中国的房价绝对一路跌到底。估计是房东都会疯,连续签两次租房合同之后,发现房子好像不是自己的了。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普通的合同,比如经济类型的合同,都是通过协商出来的;而劳动合同,大部分的条款则是规定出来的,有可以协商的部分,但是相对来讲空间并不是很大。劳动合同法一共规定了9个必备条款,甚至还规定了各种赔偿的情形和赔偿的标准。所以,劳动合同不是企业跟劳动者协商出来的,是需要以国家的法律为依据而签订的。我就见过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里这么写,“入职前7天为员工试岗期,若没有达到企业用工要求,按自动离职,不发工资。”  更可怕的是员工还签字,你看,没文化多可怕,两个法盲。


我可以给大家一些建议啊,如果企业对劳动合同法不熟悉,也没有什么经验的话,不要随便自己起草劳动合同。我们可以用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合同的模板。每个地区情况可能不太一样,有的是免费的,有的可能会收个成本费,1块钱。这个还是看当地政策。用劳动部门颁发的模板合同有什么好处呢?利于用工登记和用工备案。不方便的地方是什么呢?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太一样,我们想要规定的一些条款没有。不过我们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的方式来弥补这点问题。那么如果说不用劳动部门颁发的模板行不行呢?也可以,这个也不是强制性的,只要是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跟国家法律法规不相冲突的,都视为有效。如果某一条跟法律相冲突的话,就可以认定该条款无效,但是不能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在不想用劳动部门固定模板的,就自己下载一个,不要随便拟定。